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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南西新光三越逛街的時候

本來想買一雙球鞋

華麗

搶眼

但是不好搭配





可想而知





若進了我的鞋櫃

後來的下場有可能幾個禮拜才出來亮相一次



但我還是很想要



雖然當下沒有沖昏頭的亂敗

但是在坐捷運的路程上

一直對他念念不忘





回家我爸在看葉問

裡面講到日軍侵占的時候

連基本的滿足口腹

都是件困難的事

放下尊嚴

打得遍體鱗傷甚至死亡

只為了換那區區一包米





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死小孩





買東西的標準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基本的必需品

是更膚淺的慾望




在Andrew跟龍應台的往來信件中


Andrew說

   我們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日子過的太好

   沒有什麼機會讓我們反叛


   但那只是我們只看自己想看見的

   對其他事情視若無睹罷了


   就像明知中國婦女在極不人道的工作環境裡為NIKE作苦工

   但他仍不會因而不買NIKE的球鞋


   明知非洲地區很多孩子死於飢餓

   但他仍不會勉強自己把盤裡的食物舔得一乾二淨




這也是我現在的生活方式


對於很多事情

我或許常常視而不見



在百貨公司搶購的人潮

對比在旁邊小巷回收紙箱、衣衫襤褸的老婆婆

有時候很諷刺


常常看見這一幕

我會撇過頭去



因為我厭惡在她面前這樣的自己

我討厭貧富不均的現實真正的被我親眼瞧見

但我不能做什麼事



沒有崇高的道德加入慈善團體

我只能選擇我做的到的


跟路邊的婆婆買玉蘭花

捐一些薪水給災民


最重要的是

我應該要學會


什麼東西是我真正“想要的”?



不誇口侷限在“必要的”

是因為我們的生活確實物質上不虞匱乏

買東西本來就在滿足慾望



但是我要怎麼樣不崇尚品牌?

不被Logo左右?



在這樣的社會



會不會很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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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